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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28, 2025

    歐盟擬更新CE標識立法框架

    歐洲所謂的“產品安全保障新方法(New Approach)”最初於 1985 年在歐盟/歐洲經濟區成員國中得以建立。這一方法的一部分被稱為“全球方法”,其中包括針對不同類型產品的風險等級模組,以及採用 CE 標識來表明產品符合性。對於大多數產品類型,CE標識需要製造商或其授權代表自行聲明符合性,強制性的協力廠商認證僅限於高風險產品。

    New Approach概念此後在世界許多其他國家(例如波斯灣地區)得到了全面或部分的採用。 在歐洲,該概念於 2008 年更名為“新立法框架”(NLF),隨後進行了更新以改進市場監督、提高符合性評估的品質,並澄清了 CE 標誌的使用以及為成員國提供了一套制定本國產品立法的措施工具。

    技術的迅速發展、日益增強的環境關注以及尤其是新的貿易管道,促使歐盟委員會現在正重新評估當前監管框架,以進行必要的進一步更新。NLF 覆蓋了眾多不同的產品類別,包括電氣/電子產品,並且與2024年 12 月生效的《一般產品安全條例》GPSR互為補充。自 2008 年以來,歐盟還相繼出臺了《產品責任指令》(PLD)、《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條例》(ESPR)以及《市場監督條例》(MSR)。

    NLF對CE標識要求的規定以及歐盟符合性評估程式的框架更多地涉及公共機構而非企業,確實對產品的行銷程式(例如,一個產品要遵循多少個步驟才能標識正確的資訊)產生了間接影響。

    歐盟委員會已告知相關利益方,歐盟將探討如何使 NLF 及其他產品法規與數位時代以及日益增長的數位化相適應,並且與迴圈經濟的目標相一致。

    歐盟委員會強調,修訂後的 NLF:

    • 有必要融入產品的迴圈性、耐用性和透明度原則。
    • 會實施數位產品護照(DPP)這一工具以實現材料的可追溯性。
    • 對經濟運營者提出更高的環境透明度要求。
    • 明確線上行銷平臺的法律責任,可能對經濟運營者和平臺提出額外的有關其合規歷史的義務要求。

    關於通過數位化簡化產品合規審查這一點,歐盟委員會決定重點關注證明產品符合相關適用的要求的程式和檔案,最根本的是“製造商符合性聲明”和產品使用說明手冊。此外,委員會還將評估替代使用協調標準以證明產品合規的可能性。

    相關消息可參閱官網發布新聞1新聞2

    Danny Lu

    Danny Lu先生加入 Nemko Group AS 台灣分公司超過 15 年,現在負責三大領域包括關鍵客戶管理、行銷企劃和新業務開發。Danny 擁有亞利桑那州立大學 MBA 碩士學位,在開拓新業務及市場發展方面擁有極豐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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